蚌埠一中校歌(歌词)征集启事
2016/9/2 19:25:52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社会友人开展“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蚌埠一中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要求 
1、征集内容为蚌埠一中校歌歌词,曲谱不在征集之列。   

2、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高远,符合蚌埠文化特色及学校历史,富于传承性和艺术感染力,能够体现学校和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3、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够反映学校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环境。能体现校风、校训的精神内涵。 

三、投稿要求 

1、投稿人将所作歌词在A4纸上工整誊写(或打印),并附详细创作说明。 

2、来稿请注明“校歌投稿”字样,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纸质稿请寄至: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152号蚌埠一中办公室方欣,电话:(0552)4029959,邮政编码233000。

电子稿请发至:bbyzxb@163.com。

所有来稿、光盘等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截稿日期:2016年10月30日。 

四、评选办法 
1、学校组成“校歌”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应征作品由学校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交评选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 
3、入围作品在校园网、校公示栏上公示,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4、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学校会议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奖励办法 
活动设入围奖5名,奖金500元; 最终征用作品,奖金2000元。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3、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4、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入围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5、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蚌埠一中所有。 
热烈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才华,踊跃投稿。  
 
                       蚌埠一中 
                      2016年9月1日
作者:蚌埠一中 文章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378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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