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社会友人开展“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蚌埠一中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要求 1、征集内容为蚌埠一中校歌歌词,曲谱不在征集之列。
2、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高远,符合蚌埠文化特色及学校历史,富于传承性和艺术感染力,能够体现学校和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3、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够反映学校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环境。能体现校风、校训的精神内涵。
三、投稿要求
1、投稿人将所作歌词在A4纸上工整誊写(或打印),并附详细创作说明。
2、来稿请注明“校歌投稿”字样,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纸质稿请寄至: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152号蚌埠一中办公室方欣,电话:(0552)4029959,邮政编码233000。
电子稿请发至:bbyzxb@163.com。
所有来稿、光盘等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截稿日期:2016年10月30日。
四、评选办法 1、学校组成“校歌”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应征作品由学校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交评选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 3、入围作品在校园网、校公示栏上公示,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4、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学校会议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奖励办法 活动设入围奖5名,奖金500元; 最终征用作品,奖金2000元。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3、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4、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入围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5、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蚌埠一中所有。 热烈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才华,踊跃投稿。 蚌埠一中 201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