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蚌埠一中关于《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的实施方案: 一、思想重视 学校全体领导及教职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禁令》的实施工作,将其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一项新的重要内容。学校要求全体领导和教职员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加强落实、强化监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务求取得显著效果。 二、组织领导 学校为了进一步落实《禁令》的实施工作,专门成立了由校党、政一把手作为本校《禁令》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禁令》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庄大传 副组长: 潘 毅(负责对违规党员教师的批评教育并拟定处理意见) 秦志华(负责对违规非党员教师的批评教育并拟定处理意见) 陈 虎(负责调查核实被举报教师的违规事实) 组 员: 高惠琦(负责对违规行政人员的批评教育并拟定处理意见) 李 伟 (负责宣传) 陈怀敏(组织座谈会收集家长和学生意见) 林晓燕(负责督查工作) 刘 放(负责后勤工作) 三、主要内容 1、学校将集中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禁令》的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定于8月30日下午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逐条学习《八条禁令》,熟记相关规定;由校长认真解读蚌埠一中关于《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的实施方案。学校将《禁令》内容及蚌埠一中关于《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的实施方案印制悬挂在校内显著位置(橱窗、各教研组、各年级组);学校将《禁令》内容以“给家长的一封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学校将及时地把我校的实施方案和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在学校网站公布。 2、学校将在暑期期间结合《禁令》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每个教师对照《禁令》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将认真及时的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完善师德考核个人档案,签订自觉遵守《八条禁令》的承诺书,学校将把教师遵守《禁令》的情况纳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 3、学校将结合本次《八条禁令》活动,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培育师德优秀群体,进一步形成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校风、优化行风的良好氛围。 4、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违反《禁令》的各种行为要及时受理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学校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电话,开辟多种投诉受理渠道,向全社会公开,保障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教师违反《禁令》行为的投诉畅通无阻。 举报投诉联系方式: ①网络投诉:蚌埠教育网师德师风建设投诉平台。 蚌埠教育网网址:http://www.bbjy.com/ 蚌埠一中网址:http://www.bbyz.cn/ ②电话投诉: 市教育局:2056531 2051275 蚌埠一中:4029959 4031909 对教师违反《禁令》的投诉,学校将负责登记、调查、核实,并根据蚌埠市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群众投诉处理程序与时限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等渠道接到的相关投诉,处理方式同上。学校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同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教育局将对涉及教师违反《禁令》情节严重的投诉进行跟踪督办。 5、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群众投诉处理程序与时限要求: 1)我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为师德师风建设群众投诉受理主体,负责接待受理有关师德师风建设和违反《禁令》的群众投诉,并认真填写《师德师风建设群众投诉情况登记表》。 2)学校在受理投诉后,于一周内进行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处理结果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投诉者,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和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对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核查。 6、处理办法:教师有违反《禁令》行为的,视情节和影响,给予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各级各类先进参评资格,不得晋级晋职等处理,并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教师资格或解聘教师职务。 学校对教师违反《禁令》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学校领导对教师违反《禁令》的行为不处理、不按规定处理或包庇袒护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